企业所得税主要税率
本篇内容结合公开政策和企业实际操作经验,为拟进入中亚市场的企业提供清晰、可执行的参考框架。
法规依据:《税法典》(2019年12月30日,第ЗРУ-599号,现行合并文本)
官方网址:https://lex.uz/ru/docs/4674893
乌兹别克斯坦企业所得税的一般税率为15%。银行、聚乙烯颗粒生产企业以及主营移动通信服务的纳税人适用20%税率。符合税法条件的农业生产者、渔业企业和社会领域纳税人,可按特定条件适用0%税率。
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收入适用5%税率。企业向税收居民支付股息或特定利息时,应依法履行扣缴义务,相关税务申报一般须在股息或利息计提月份次月20日前提交,税款最迟在实际支付股息或利息之日缴入预算。
企业在确定自身适用税率时,应以主营业务、行业资格和税法中的特殊规定为准,不能仅因含有外国资本而自动取得较低税率。外商投资企业原则上按与本国企业相同的税制纳税,另有总统决定、特别经济区资格或专项优惠条件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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