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企业走向中亚 · 共建开放型经济新高地咨询热线 0991-XXXXXXX
政策

十年稳定制度及投资门槛

本篇内容结合公开政策和企业实际操作经验,为拟进入中亚市场的企业提供清晰、可执行的参考框架。

投资者与被投资企业签订稳定协议后,自协议签署之日起十年内,遇到投资法、税法或非税收费规则发生变化,可以在符合条件的范围内选择对自己更有利的规则。稳定范围包括税款和增值税,但不包括其他间接税,也不包括国家机关提供服务所收取的服务费;后续法律出现更优惠条件时,投资者仍可适用更优惠条件。

普通项目须在稳定协议签署后三年内向被投资企业资本投入不少于2亿索姆;矿产研究、勘探和开发项目须在五年内投入不少于10亿索姆。未达到承诺投资额,稳定协议可以被解除,并追缴因稳定制度而少缴的税款和非税费用。

法规依据:Закон Кыргызской Республики от 12 августа 2025 года № 198 «Об инвестициях в Кыргызской Республике»

官方来源:https://cbd.minjust.gov.kg/4-5616/edition/35758/ru

本平台内容仅供业务参考,不构成法律、税务或投资建议。如需针对具体项目获得支持,可提交咨询需求。
提交企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