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时与带薪年休假
本篇内容结合公开政策和企业实际操作经验,为拟进入中亚市场的企业提供清晰、可执行的参考框架。
官方来源:https://minjust.gov.tm/ru/hukuk/merkezi/hukuk/756
土库曼斯坦劳动法适用于在境内签订劳动合同的雇主和员工,也适用于外国员工以及由外国法人或外国自然人全部或部分出资的企业。以民事合同名义安排工作,但实际形成劳动关系的,仍可能适用劳动法。
正常工作时间每周不得超过40小时,雇主应记录每名员工的实际工作时间。未成年人、部分特殊岗位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人员适用缩短工时。
员工每年的基本带薪休假为30个日历日。教师、教育机构负责人和残障人员等特殊人员可以享有45个日历日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期限。企业的劳动合同和内部制度不能把法定最低休假缩短。
政策附件
下载:土库曼斯坦劳动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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