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个人所得税与社会税
本篇内容结合公开政策和企业实际操作经验,为拟进入中亚市场的企业提供清晰、可执行的参考框架。
非居民个人从塔吉克斯坦来源取得的受雇工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一般企业作为参保单位缴纳的社会税税率为20%,员工个人承担的社会税税率为2%,企业应在工资核算和人员成本测算中同时考虑这两部分负担。
外国公民在塔吉克斯坦政府投资项目框架内受雇取得的收入,可以符合社会税豁免,但必须有能够证明其确实属于相应政府投资项目的文件。普通商业项目中的外籍员工不能仅凭外国国籍主张该项豁免。
依据:《塔吉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183条、第331条、第332条。
官方来源:https://andoz.tj/docs/kodex/Tax-Code__17_12_2025-RT_ru.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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