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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特别经济区项目准入和办理期限

本篇内容结合公开政策和企业实际操作经验,为拟进入中亚市场的企业提供清晰、可执行的参考框架。

法规依据:《特别经济区法》(2020年2月17日,第ЗРУ-604号)

官方网址:https://lex.uz/ru/docs/4737514

申请进入特别经济区的投资项目,应符合建设、技术监管、环保、劳动保护和工业安全要求,具备明确融资来源,符合该经济区的功能和产业定位,并采用符合现代能效要求的设备和工艺。

自由经济区项目原则上应生产乌兹别克斯坦尚未生产、或者本国产量不能满足国内需求的新产品。最终产品与原料相比,外贸商品编码前四位之一应发生变化,或者产品增加值提高至少30%。完全以出口为导向的项目,不受国内同类产品市场饱和限制。

申请材料包括企业章程、商业计划或可行性研究以及投资协议草案。外国法人还应提交证明其法人资格的合法化文件和经公证的乌兹别克国家语言及英文译本;已办理海牙认证或相关国际条约免除认证的除外。经济区管理机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审查申请。投资协议签订后,管理机构应在收到登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企业纳入参与者名册并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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